時間:2018-03-07 關鍵詞:土地招拍掛出讓評估
土地出讓底價組成
宗地出讓的底價由政府土地出讓收益和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兩部分組成。
其中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是固定費用,可以理解為之前征地過程中已經發生的各類費用的總和,而政府土地出讓收益是動態的,由地價評審委員會審核、市國土局局長辦公會審定的,會綜合考慮區位因素、用地性質、開發強度、周邊市場等多個因素,另外須注意的是,若地塊規劃有保障房,此部分不收取政府土地出讓收益,地下可出讓部分待設計方案經審批確定另行收??;地下非經營性用途建筑面積免收,若含經營性用途則需按照一定比例收??;還有,若土地出讓后,經審定的規劃設計面積超過出讓時的要求,還需補交超出部分的政府土地出讓收益。